强奸罪量刑需要注意的地方之一
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
(1)强奸妇女一人的,可以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。
(2)奸淫幼女一人的,可以在四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。
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,可以参考强奸或者奸淫幼女的人数、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,确定基准刑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:
(1)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二人,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;
(2)每增加轻微伤一人,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;
(3)每增加二级轻伤一人,可以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;每增加一级轻伤一人,可以增加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刑期;
(4)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导致被害人十级至七级残疾的,每增加一级残疾等级,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;
(5)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。
引使用方法条
刑法